郝万山伤寒论讲稿—太阳病辨证纲要2

决定人体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时间节律的因素,并不在人体之内,而在化育万千生命世界的大自然,在于日月星辰的运动周期。

三、太阳病的自愈日和欲解时以及六经病的欲解时

「原文」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提要」

辨病发于阳与病发于阴和外感病的自然病程。

「讲解」
  • 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外邪侵袭人体之后,正气奋起与邪相争,则见发热。既见发热,则表明正气不衰,邪气亦盛,正邪斗争有力,故多为阳经之证,为阳证。如太阳病见发热恶寒,少阳病见往来寒热或呕而发热,阳明病见热结在里、表里俱热,或蒸蒸发热,或日晡潮热等。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病邪侵袭人体之后,阳气已虚,阴寒独盛,正气不能与邪气相抗争,故无发热。既无发热则表明正气已衰,抗邪无力,故多为阴经之证,如太阴脾阳虚弱,少阴心肾阳虚,厥阴虚寒致厥等,均不发热而恶寒,甚则厥冷脉微。
  •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阳盛则身热”,“阴盛则身寒”,《伤寒论》继承《内经》理论,以恶寒发热作为辨别阴证与阳证的关键,具有特征性与概括性,因此不少医家认为本条可作为外感热病辨证的总纲,以致《金匮玉函经》竟将本条放在了六经病篇之首。
  • 但如结合本条下面“七日愈”、“六日愈”的问题来看,阳证七日有可愈的,而阴证往往不可能自愈。因此后世医家对本条的解释,除上述的观点外,还有一些很有参考意义的见解:一是以张隐庵等为代表,认为发于阳即发于太阳,因为少阴病六日也很难自愈。二是以方有执等为代表,认为风伤卫为发于阳,寒伤宫为发于阴。也就是说,发于阳即太阳中风,发于阴即太阳伤寒。起病即见发热恶寒的是风阳之邪伤人,是太阳中风;起病先见风寒而后见发热的,阴寒邪气伤人,是太阳伤寒。
  • 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一般来说太阳伤寒和中风,只要不发生合并症或并发症,六七日就可以自愈,也就是说太阳病无论是中风还是伤寒,其自然病程也就是六七天左右。
  • 这里提出的六七日自愈的问题,是大量临床观察得来的结论,体现了外感病病程的七日节律,也称周节律。人体生理和病理的昼夜节律、周节律、月节律、四季节律、年节律等等,早在《黄帝内经》、《伤寒论》以及其他医籍中就有了记载,这些记载应当说是从临床观察得来的概率,并不是空穴来风。更何况许多内容已经被现代研究所证实,并且由此而出现了时间生理学、时间病理学、时间药理学、时间医学等新的学说或学科。而人体乃至生物体这些时间节律的形成,无疑和日月星辰的运动周期有关。关于外感病的七日节律问题,下面还要专门谈到。
  • 阳数七、阴数六,唐·孔颖达疏《尚书正义》说:”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此其生数也。如此则阳无匹阴无偶,故地六成水,天七成火,地八成木,天九成金,地十成土,于是阴阳各有匹偶,而物得成焉,故谓之成数。“可见七为火的成数,代表火;六为水的成数,代表水。《黄帝内经》说:“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火属阳,故曰“阳数七”;水属阴,故曰“阴数六”。
「原文」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提要注释」
  • 行其经尽:经,此处指太阳经。行其经尽,指邪在太阳经之势已衰,太阳病的自然病程已经结束。
  • 欲作再经:或邪在太阳本经将进入第二病程,即第二个7天,或邪传他经,皆可叫“欲作再经”。
  • 欲解时:邪气可能得解的时间。
  • 从巳至未上:从巳时到未时,即已、午、未三个时辰,也就是9时至15时之间。
  • 风家:易患太阳中风证的人。
  • 不了了:犹言不爽快,不舒服。
「提要」

论太阳病的自愈日和欲解时。

「讲解」
  • 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记述的是太阳病的自然病程。也就是说,太阳如不发生合并症或并发症,又没有发生传经或变证,它的自然病程约六七天。发热恶寒、头痛、脉浮等症七日以上而自愈,即是太阳病的自然病程结束了,邪气在太阳本经将尽,这就是自愈之期。
  • 欲作再经,太阳病至七日以上,其病不愈,或太阳之邪不衰,欲在本经进入第二病程,也就是第二个7天;或太阳之邪要传其他经,都可以称为“欲作再经”。
  • 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针刺足阳明经的穴位,其作用有二,一是可以泄邪气,削弱邪气势力;二是可以振奋阳明之气强壮正气,防止太阳之邪内传。此法泄邪、扶正一举两得,因而可达到“使经不传”的目的。不仅可以防止邪气传入阳明,而且也可以防止邪气传入其他任何一经。这是阳明为后天之本,阳明之气旺盛,则全身正气强壮,抗邪有力,邪气就不容易传经。针足阳明的哪个穴位?一般认为可取足三里穴,此穴具有强壮作用,使人体增强抗邪之力,提高免疫功能。
  • 《伤寒论》有多条原谅记述了外感病的七日节律,现代医学家观察到许多传染病的病程存在者七日节律;在治疗白血病所采取的骨髓干细胞移植的过程中,新生白细胞出现的时间存在着七日节律;器官移植后剧烈排异反应发生的时间存在着七日节律;正常人尿液激素含量的变化存在着七日节律;动物的胚胎发育过程和孕期也存在着七日节律~~因此,地球上生物体的生理和病理存在着七日节律的现象,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信而有征。
  • 七日节律形成的机制是什么呢?我个人认为,应当和月球的绕地运动及月相的变化周期有关。由于月相有朔、上弦、望、下弦四个阶段的变化,于是就造成了每个月有4次的强天文潮汐现象。一个恒星月和一个朔望的平均时间是28天多一点儿,把28天分成4个阶段,每个阶段正好是7天。这就意味着在月节律中存在着4个阴阳盛衰消长的节律变化,于是就导致了地球上的生物体,在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七日节律。也就是说,七日节律就是月节律的四分之一,这就像四季节律是年节律的四分之一一样。有人说,月球对一个人的万有引力,不如我们面前一本书对我们的万有引力大,也就是说从万有引力的角度来看,月球对一个人的个体几乎没有影响。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应当从生命诞生和衍化的全过程来看待。月球的绕地行动,导致了地球上江河湖海的周期性潮汐现象,而这种潮汐现象存在着七日节律。地球上的生命诞生于海洋,所以这种由月相变化而导致潮汐节律的信息,也必然会“遗传”给地球上所有的生物。于是所有生物的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也就被七日节律打上深深的烙印。
  • 地球的自转和公转,使人体的生理病理活动出现了昼夜节律、四季节律和年节律;月球的绕地运动,使人体的生理和病理活动出现了月节律和七日节律。这都是“天人相应”理论的实际体现。数十年来,现代医学家不少人致力于在人体内寻找生物钟所在的位置,但至今没有结果。其实,决定人体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时间节律的因素,并不在人体之内,而在化育万千生命世界的大自然,在于日月星辰的运动周期。 这正是中医学研究人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的时候,为什么要采取“仰观天文,俯察地理,中知人事”方法的道理所在。
  • 那么太阳病在第六七天要自愈的时候,将在该天之中的哪一人时间段正复邪退呢?这就是太阳病的“欲解时”。
  •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以午时为中心,早不过巳,晚不过未,在这段时间,太阳当空,普照中天,是一天之中阳气最展发、最旺盛的时候,也是阳气主开的时候。从正气的角度来看,此时人体太阳经的阳气会随天阳而旺盛于外,抗邪必然有力,这就为正复邪退提供了有利的时机。从邪气的角度来看,风寒之邪逢此时,就像伤寒、中风得麻黄、桂枝的辛温发散,于是也为太阳病的正复邪退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也就是说,太阳病自愈的那一天,多容易在上午9时至下午3时这个时段汗出而解。如将这一规律用于临床治疗,对于太阳病的治疗,就可以选择在这一时段之前用药,或许较其时间用药效果为佳。当然如太阳病的自然病程尚未结果,在这段时间,人体太阳之气得天阳相助,抗邪有力,正邪斗争必然激烈,于是临床症状也就会在此时加重。所以太阳病的加重时间和欲解时间应当在同一个时段。
  • 是不是所有的太阳病都可以在六七天左右痊愈呢?对于虚人患外感来说,其痊愈的时间就会延长一些,这就是“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常人患太阳病,自然病程一般是六七天,也就是说,六七天就可以自愈。而对于风家,则素体表气不足,易患太阳中风,当其患中风七日表邪解除以后,正气尚难完全恢复,故仍有身体不爽快的感觉,需要继续调养五日,五脏正气复元,才可以痊愈,所以说十二日愈。
  • 综合以上内容说明,一般情况下,太阳病的自然病程大约是六七天,而素体正气较虚者,痊愈则须十一二。太阳病邪气解除的有利时间是中午前后。太阳七天不愈,或欲进入第二个七天病程,或邪气欲传其他经,都可以针刺足阳明经的穴位,首选足三里穴。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太阳病的自然病程太约六七天,但是医生的责任不是等待观察,而是正确辨证,及早治疗,截断病程,使其早日痊愈,这也是预防合并症和并发症的最好方法。

【附】关于其他五经病的欲解时

关于六经病欲解时的机制,目前还是一个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需要继续研究的问题,这里仅介绍一些一般的看法。

  • 第193条云:“阳明病欲解时,从申至戌上”,以酉时为中心,早不过申,晚不过戌。酉时也称日昳,太阳逐渐西沉,是一天之中阳气转虚、转阖、转收的时候,而阳明病为盛阳感热邪,正邪斗争激烈,呈现出大热大实之证。此时天阳渐阖,与阳明之气以降为顺,主降、主阖的生理特点相一致,于是阳明之气得天阳相助而得以振作,抗邪有力,正邪斗争激烈,阳明病之潮热、谵语诸症也随之加重。但当通过治疗,阳明病邪气将退,病程将结束的时候,随着天阳渐虚、渐降、渐阖,阳明的热实邪气就像得石膏、硝、黄之泻热,而此时阳明正气又处于振作状态,于是就为阳明病的欲解创造了有利的时机。由此提示,对于阳明病的治疗,用清下二法,则选在中午过后服药为佳
  • 第272条云:“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以卯为中心,早不过寅,晚不过辰。卯是日出阳生之时,和人体的少阳展发之气相应,人体少阳之气也当时而旺,此时如邪在少阳,必然正邪斗争激烈,少阳诸症加重。当通过治疗或少阳邪气衰退而病证将要解除的时间,也于此时最为有利,因为被郁之少火,随天阳之展发而容易抒发,犹如得柴胡以发越郁阳。于是有人建议,治疗少阳病,应当在凌晨服药
  • 第275条云:“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以子为中心,早不过亥,晚不过丑。子时正是阴消阳长,阳从内生的时候。如是太阴脏虚寒主,脾阳虚衰,自利不渴,经过治疗后,此时正可借天阳之气内生的时段,为脾阳脾气的恢复,阴寒邪气的退却而痊愈,提供了有利的时机。因此有人认为太阴病解于此时,犹得干姜之温脏。于是有人建议:治疗太阳病应当在前半夜服药。 另外第275条原文接在第274条“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之后的,也可以认为,第275条太阳病欲解时,是指四肢被风寒邪气所伤而见四肢剧烈疼痛的太阴中风证自愈的时段,此时阴尽而阳生,为阳气的恢复,四肢末梢寒邪的退却提供了有利时机。
  • 第291条云:“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以丑为中心,早不过子,晚不过寅。子时之阳为阳之初生,丑时之阳,是初生之后的逐渐伸张。太阴病为脾虚寒证,阳虚较轻,故经过治疗后,可缓解于子时之阳;少阴病为心肾真阳虚衰,病表较重,故经过治疗后,有待于渐伸之阳主时方可缓解。犹如太阴病以守而不走的干姜温中即可,而少阴病则需用走而不守的附子以振奋肾阳。另外第291条原谅是接在第290条“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之后的,也可以认为少阴病欲解时,当指少阴中风证的欲解时,但少阴中风的临床表现是什么,现无可考。
  • 第328条云:“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以寅时为中心,早不过丑,晚不过卯。宣是天阴将尽,天阳将生的交接之时,和少阳主时的卯时只差一个时辰,但少阳生发展放之机已经初端倪。可以说,厥阴和少阳本同一气。《阴阳离合论》云:“厥阴之表名曰少阳”。因此厥阳病的寒证,经过治疗后,将在此时由阴出阳而解。另外,第328条原文是接在第327条“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之后,也可以认为,厥阴病欲解时,当指厥阴中风证的欲解里,但厥阴中风的临床表现是什么,也无可考。
    关于上述问题的认识,仅供参考。

四、辨太阳病传经与否

「原文」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注释」
  • 伤寒一日:指感受外邪之初。
  • 脉若静:静,平静,指脉与证相符,即中风见浮缓脉,伤寒见浮紧脉,脉象仍属太阳,尚未发生变化。
  • 脉数急:与脉静相对而言。提示脉象已发生变化,脉来有急数之象。
「提要」

论判断疾病的传经与否当以脉证是否有变化为凭。

「讲解」
  •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言外邪侵袭,病在初起。因太阳总领营卫,为六经之外藩,故外邪侵袭人体,太阳首当其冲。太阳为病,以恶寒发热,头项强痛,脉浮为主要临床表现。
  • 脉若静者,为不传,脉象没有数急的变化,原本太阳病的浮脉仍然存在,反映了病邪仍在太阳之表,这是邪气不传经的表现。
  • 颇欲吐,若躁类,脉数急者,为传也,如果病人出现恶心而很想呕吐,这是胃气失和进而上逆的表现,从第5条有“少阳”证与之相呼应来看,这应当是邪入少阳,胆火犯胃,胃气上逆所致。出现烦躁不安,这是阳热内盛,热扰心神的表现,从第5条有“阳明”证与之相呼应来看这应是邪入阳明,里热已成,阳明之热上扰心神所致。脉数急,提示脉象已经发生变化,已不属太阳病的脉象。既然脉象和症状都发生了变化,所以说“为传也”。
  •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如果外感病二三日,既未见阳明病的烦躁等表现,也没有见到少阳病的颇欲吐等症状,由此断定病邪仍在太阳而没有发生传经的征兆,所以说“为不传”。
  • 第4、5两条说明,太阳病有发病的第一天就可以发生传经的,有发病二三天仍不传经的。可见判断邪气是否传经,应当以脉证是否有变化为依据,而不可拘于患病时日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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